关于贫困家庭报读我校的帮扶政策
政府补助
国家奖学金:
奖励标准:国家奖学金主要奖励中等职业学校(含技工学校)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。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。
申请条件:
1、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,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勤奋学习,积极进取;
4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专业技能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。
国家助学金:
补助标准: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,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(可资助两年)。
申请条件: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(含技工学校)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、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免学费政策:
补助标准:农村户口及县镇非农户籍及城市经济困难的学生,在报名时直接减免(可减免三年)。
申请条件:
1、提供户口本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含户主页),初中毕业证书;
2、残疾学生提供学生本人残疾证;
3、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各种家庭困难证明文件。
家庭经济困难参照标准:
1、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特困家庭证;
2、孤残学生、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;
3、本人或家庭成员因公伤残或患重大疾病;
4、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;
5、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,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;
6、单亲家庭、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。
注: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免学费政策可同时申请,互不冲突。
学校助学
勤工俭学
提供勤工俭学岗位,如食堂、校园超市等,解决最基本的饮食等生活费用。
社会实践
遵循学生自愿为原则,由学生提出申请家长确认,学生可参加学校安排的安全可靠有保障的社会实践活动,获取劳动报酬,解决学费等问题。
学校奖学金
根据学生学业成绩及综合表现,学校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评选、颁发校级奖学金。
学费缓缴
如家庭确实困难,开学前提供相应佐证材料,填写学费缓缴申请表,可以暂时缓缴部分学杂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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